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民结合主管部门,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有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行业协会、高校:
为推动军民用资源共享,促进民用高新技术领域适用产品与技术向军用转移应用,决定编制发布《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2016年度)》,向军队和军工领域推荐相关技术与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领域及对象
主要针对空军和火箭军装备建设需求,重点围绕探测与目标识别、遥感遥测、指挥与控制、通信与导航、模拟训练与仿真、检测、维修保障与可靠性、动力、隐身、新能源、无人机系统、发射系统、共性技术与产品等领域,面向全国民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采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优势产品信息,包括系统、分系统、微系统、配套产品、高端元器件、高性能材料、软件等。
二、信息采集及推荐要求
(一)各地军民结合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相关信息的采集、初评、遴选和推荐。
(二)各地军民结合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采集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对决定推荐的产品及技术信息出具推荐意见。
(三)各地推荐信息数量,原则上每个领域控制在40条以内。
(四)推荐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报送时需附非密审查意见),数据材料要真实、清晰、完整。
请各地军民结合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函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并抄送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
三、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有关高新区管委会、行业协会、高校推荐技术及产品信息,请参照上述要求初审把关后直接函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与国防科工局发展计划司负责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技术及产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入编信息。
(三)本通知电子版下载地址: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国家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jmjh.miit.gov.cn)或军民资源互动网(www.capumit.org.cn)。
(四)联系方式:
赵 蓉电话/传真:010-82803019,18600804166
冯敬选 电 话:010-68205698
郭建英 电 话:010-88581013
附件《民参军技术与产品推荐目录(2016年度)》技术或产品信息采集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防科工局综合司
2016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