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装备产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5〕68号)、《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宁波市智能制造工业工程服务公司的通知》(甬经信技改〔2016〕188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对各地申报的第二批宁波市智能制造工业工程服务公司材料进行了初审,并组织专家对上述企业进行了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评审,在综合专家答辩评审和实地考察评审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经我委审定,拟确定宁波市智能制造工业工程服务公司(第二批)10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4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式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联系受理电话:89186406,传真:87186406,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2001号,邮编:315066。
附件:第二批宁波市智能制造工业工程服务公司公示名单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