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公布2017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其中,《宁波市先进制造示范城市建设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实施方案(调研项目)。该条例调研将由市人大财经工委牵头,市经信委、市法制办、市人大法工委共同参与,并要求于2017年9月前完成。
2016年8月,我市从多个候选城市中脱颖而出,获批成为全国首个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为探索先进制造业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必需的各项法制政策,我委从2015年12月开始,先期部署了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地方立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有序开展了国内外资料收集、专家论证、立法可行性前期评估等活动,多次与市政府法制工作部门、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协商沟通,反复凝炼了先进制造业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地方立法的必要性、上位法依据、立法重点规制领域、立法可望达到的效果等基本问题,推动工作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