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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发布六大税收政策 助推“中国制造2025”试点

发布时间:2017-04-06 10:33作者:管理员文章来源: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

      近日,市国税局发布了《关于落实宁波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有关税收政策的若干意见》,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与发展、鼓励企业投资与资产重组、支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等六大方面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在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与发展方面,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今年年底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支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对符合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和产业政策导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按规定实行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在支持企业研发投入与技术改造方面,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而计入当期损益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此外,《意见》在鼓励企业投资与资产重组、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加强工作保障等方面也采取了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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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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