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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1500万元 宁波助力软件产业发展再出"重拳"

发布时间:2019-08-01 14:20作者:管理员文章来源:宁波新闻网

    对软件企业落户(设立)实施奖励;对高成长软件企业实施奖励;对收入上规模的软件企业实施奖励;对研发投入高的软件企业实施奖励……近日,我市启动2019年度宁波市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资金补助申报工作,力图通过政策,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创新发展,助力软件产业加速崛起。

  据介绍,去年9月,我市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痛点,吹响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冲锋号”,力争通过聚焦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工业互联网操作系统软件,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的应用软件、工业软件服务企业,助力宁波市制造业爬坡过坎。

  随着号角的吹响,我市加大引进龙头企业力度,以和利时、旷视科技机器人、华为沃土工程、字节跳动等为代表的龙头企业、项目加速落地,成为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新的增长极。以江北区为例,得益于字节跳动的引进,江北区今年前5月实现软件业务收入11.9亿元,同比增长68%,增速全市最快。 

  在加快引进龙头企业的同时,我市不断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扩大产业对接交流,开展企业引培服务,软件产业崛起速度明显加快。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软件业务收入373.4亿元,同比增长21.89%;实现利税21.4亿元,同比增长13.99%;利润总额65.5亿元,同比增长12.72%。其中,软件产品收入、信息安全收入、云服务收入、大数据服务收入、电子商务平台收入均实现了30%以上的增长

  “加快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争创‘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既是落实‘产业争先’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宁波市推进‘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的内在要求,刻不容缓。”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为鼓励软件企业做强做大,此次对软件企业的资金补助力度空前。以全球500强、中国软件百强的落户奖励为例,只要其在甬设立注册的资金达1000万元(含)以上,且去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000万元,在职员工数超过100人,即可获得不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15%的奖励,最高奖励1500万元

  新闻多一点

  部分奖励政策摘录

  1、其它国内外软件企业落户奖励

  申报对象:去年落户宁波的其它国内外软件企业,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且2018年10-12月份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数达到50人及以上。

  补助标准:按不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奖励其在甬公司(机构),最高奖励500万元。

  2、市内新设立软件企业奖励

  申报对象:市内新设立的软件企业,于去年注册,开展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且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补助标准:按不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3、高成长软件企业奖励

  申报对象:2018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以及实际缴纳两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增长率均在15%(含)以上且两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实缴在5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

  补助标准:给予分档奖励:两税实缴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且100万元以下,给予10万元奖励;两税实缴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且500万元以下,给予30万元奖励;两税实缴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给予80万元奖励。

  4、收入上规模奖励

  申报对象:2018年度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非嵌入式软件企业,或2018年度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嵌入式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新达到以以前年度未享受同档规模奖励为衡量标准)。

  补助标准:三档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实行分档差额和从高不重复原则。

  5、引进资本奖励

  申报对象:2017年7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甬设立的创新型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获得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备案的专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2018年年度内到位的股权融资,满足累计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投入存续期一年(含)以上且截止申报之日仍未撤资的。

  补助标准:给予不高于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6、研发投入奖励

  申报对象:2018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6%且研发投入超过200万元的软件企业。

  补助标准:对其研发投入超过6%以上的部分给予不高于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研发投入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此项与科技局同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7、综合素质提升奖励

  申报对象:2018年度内入围全国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独角兽的软件企业。

  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

  8、国家、省级项目奖励

  申报对象:经市经信局推荐申报并获创2018年度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工程项目”,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行业云应用示范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的企业。

  补助标准:国家级项目按不超过资助金额的50%给予追加补助,单一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省级项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度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60万元。

  9、认证项目奖励

  申报对象:2018年度首次开展信息技术服务(ITSS)认证、涉密系统集成、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ISO20000/ISO27001系列认证的软件企业。

  补助标准:每个认证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官方微信
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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