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规范协会收费行为,推进管理自律,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协会健康有序发展,我协会向全体会员和社会公众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国家相关文件有关收费政策的规定。
二、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规定,严格按照《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向会员收取会费。坚持向会员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坚持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并向会员报告。
三、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本着务实高效、勤俭节约原则,力所能及压缩办会成本,杜绝铺张浪费。
四、协会每年度向全体会员公开财务收支决算及下一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五、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发挥监事会作用,加强专业管理。
六、严格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民函〔2021〕50号)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已对本协会收费进行认真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我协会坚决做到合法合规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过高收费。
以上承诺,接受全体会员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74-87560952。
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