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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关于开展2022年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百强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16:16作者:管理员文章来源:智能制造协会

    各会员单位,现转发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百强榜评选工作的通知”,请相关企业积极申报,申报截止日期3月31日24时。


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为发掘宁波市科技研发的革新力量,促进全社会研发投入争先进位,现开展2022年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百强榜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体


(一)参加评选的主体是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遵循自愿参评原则。

(二)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况。


二、数据填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企业在截止日期之前登录“宁波科技大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点击首页“诊断提升”进入“研发情况”模块按要求进行数据填报。

(二)填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24点前。

(三)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三、企业研发投入计算办法


本榜单中的研发投入是基于R&D判定原理计算的核心项目研发投入(简称研值),相关数据通过宁波科技大脑采集。


四、百强榜发布规则


对已填报数据的企业按照核心项目研发投入值进行排名,企业独立填报研发数据,可自主选择以集团名义或单一法人申报,最终形成2022年宁波市企业研发投入百强榜。


五、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公平公正,市科技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实,经比对有数据出现重大偏差的填报单位,将依规追究其科技诚信行为。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企业填报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做好指导。

(三)选择以集团名义申报的企业,请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将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所有下属全资子公司(规上企业)清单汇总上报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于2023年4月3日17:00前统一将以集团名义排序的企业清单由浙政钉提交我局。

(四)对于入围百强榜的企业在创新载体建设、科技人才引进、投融资等科技创新资源上给予倾斜支持,优先支持榜单企业申报承担省级“尖兵”、“领雁”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六、联系方式


(一)数据填报咨询

联系人:潘美君 电话:89187097

(二)百强榜咨询

联系人:郑宇轩 电话:89292206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0日


官方微信
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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