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开展2026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选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科协 时间:2026-03-06 14:48:12 浏览量:25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做深做透“两篇大文章”,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省科协拟联合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委金融办、省工商联、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等决定联合开展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选育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背景意义:

培育新质生产力,关键在创新,核心在人才——而身兼科学家素养与企业家魄力的“科技型企业家”,正是激活创新动能、链接科技与产业的核心关键。科技型企业家作为科技创新的探索者、产业升级的领跑者、社会责任的践行者,是企业的决策主体,在企业创新发展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开展科技型企业家选育工作,旨在选育一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人才,促进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科学布局,引育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形成产学研用良好生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以产业创新构筑浙江经济新发展格局。

选育数量

选育100名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100名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遴选10名浙江省科学企业家、10名浙江省青年科学企业家,全省科技型企业家入库人选动态保持在1200名左右。


推荐条件:

科技型企业家是指具备高水平科学技术素养、杰出的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将前沿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创造商业价值的复合型人才。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应为科技型企业负责人(创始人、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其中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1.政治要求。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积极参与科技政策研讨与反馈,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2.科技背景。具有高水平的科学技术素养,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储备,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具备核心技术原创突破性能力;善于发现把握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对所在领域技术趋势的预判有较高的准确性,且能发挥引领作用;主持或领导的创新研发项目获得转化应用并产业化,且成效显著,在行业内具有相当知名度。同等条件下,产业教授、科技副总可优先入选。
3.企业条件
(1)基本条件。所在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研究与开发、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或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成效显著,产品和服务技术附加值高;有较强的研发团队,人才结构配置合理,团队稳定性高,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高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专有技术,且具有合理的专利布局战略;在产业链中的协同创新能力与影响力。企业注册地为浙江或主要服务区域为浙江,经营状况良好,品牌美誉度高,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优选条件。所在企业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或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有突出表现,包括(不限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低碳、高端装备、量子技术等;或所在企业在关键领域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如高精尖装备制造、关键材料研发、核心算法等,其突破和创新能够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升级和改进。
4.社会责任。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致力于构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模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赋能行业及上下游产业发展,促进科技成果社会共享,推动行业或领域的整体进步;带领企业在解决国家和人民重大需求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积极参与科学普及、行业技术共享平台建设、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公益活动。
5.青年专项(加分项)。具有创新活力与潜力,具备未来产业爆发力,具备技术颠覆性,引领产业变革;开辟新赛道、新领域,在行业内率先引入创新的商业模式;具有产业链协同效应,在不同领域率先探索跨界融合;开创高效且成功的产品迭代创新体系等。



推荐程序及名额

(一)推荐渠道与人选名额

1.专家推荐:组建专家提名委员会,由各委员推荐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每位委员推荐两类候选人名额各不超过3名。
2.组织推荐:各地市相关部门、有关省属高校、省级学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协等负责组织和推荐本地区、本领域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
各设区市科协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等单位,负责组织和推荐本地区候选人,杭州市、宁波市推荐两类候选人名额各不超过15名,其它地市推荐名额各不超过10名。
高校负责组织和推荐本校人员及校友的候选人,浙江大学推荐两类候选人名额各不超过4名,省属高校推荐名额各不超过2名。
省级学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协、省科技型企业家集聚区、省科学企业家创新园等负责组织和推荐本领域内候选人,每家单位(或组织)推荐两类候选人名额各不超过2名。
3.机构推荐:对接省内外知名创投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组织挖掘并推荐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推荐两类候选人名额各不超过30名。
4.相关单位推荐。本次选育工作的各联合主办单位重点推荐在其工作视野内具有突出代表性和引领示范作用的候选人。推荐两类候选人名额各不超过5名。
各候选人填写《2026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026年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按照不同推荐渠道报送。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并报送《2026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汇总表》《2026年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4),务必进行排序。
(二)资格审查与部门初评
由省科协会同各主办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和初评,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初评出150名左右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150名左右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
(三)专家评审
邀请科学界、企业界和创投界的相关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评定100名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100名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和10名浙江省科学企业家、10名浙江省青年科学企业家。
(四)公示审定
专家评审结果经各主办单位审核后,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名单。



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有序推进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有序推进本单位(部门)符合条件的对象参与推荐,确保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各市科协要持续充实并动态更新本地区科技型企业家人员库,做好日常联系与跟踪服务。

 (二) 明确申报条件,规范推荐程序。严格执行推荐要求,每人限申报“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或“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中的一项。来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关联公司及子公司的人员可参与申报,分公司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2025年已入选100名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或100名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的,经本人同意并重新报送材料,可不占推荐名额,直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参加10名浙江省科学企业家、10名浙江省青年科学企业家的遴选。

(三)完善培育体系,分层赋能企业发展。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家后备库”,按发展潜力实施分级管理(头部、成长型、潜力层),提供差异化政策与服务支持。积极对接相关部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政策协同落地,持续迭代“政策支持包”“智力支持包”“金融支持包”。深化科技型企业家创业营计划,集聚优质智力资源,以培训陪跑等方式助力企业家成长。引导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鼓励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四)搭建对接平台,推动产学研资融合。持续用好“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对接平台,促进科技、人才、产业、资本的高效链接。深入开展“双走进 双服务”专项行动,组织企业家走进高校院所、科学家走进园区企业,促进双向对接与务实合作。充分发挥省科技型企业家联合会等组织作用,搭建常态化交流渠道,促进资源精准匹配与经验共享。依托科学咖啡馆等活动形式,推动科学家、企业家、创投家跨界互动与合作。持续推进“科技型企业家集聚区”“科学企业家创新园”载体建设,聚焦项目招引、人才培育与资金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五)加强宣传引领,弘扬创新奋斗精神。综合利用各类媒体与网络平台,广泛宣传科技型企业家集智攻关、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其成长轨迹与精神内核,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崇尚创新、尊重企业家的良好社会氛围。

推荐材料请于2026年3月20日前报送至协会秘书处。推荐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附件《2026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026年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按照不同推荐渠道报送。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并报送《2026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汇总表》《2026年浙江省青年科技型企业家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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