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的要求,推动我市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宁波市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需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宁波大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
二、征集内容与要求
(一)征集内容
高质量数据集是指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流程,可直接用于人工智能模型开发、训练和测试的,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数据集合。主要包括结构化数据和文本、视频、音频、图形图像等多模态形式。高质量数据集在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均衡性、及时性、一致性、相关性等多个方面达到了较高标准。
(二)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面向所有产业领域,以及城市数智化转型等公共领域,重点聚焦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及高端装备等标志性产业,纺织服装、智能家电、文体用品等传统产业,前沿新材料、具身智能(人形)机器人等新兴、未来产业,以及数字政府、数字社会等城市数智化转型领域。
(三)征集要求
1.本次征集的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需求原则上要求能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满足需求提供方的技术指标要求。
2.数据集应具备定期更新机制,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用于支撑各行业、各领域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和降本增效)或者可开发形成具有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可通过免费或付费形式向社会推广,能够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
三、征集程序
(一)需求提供方按照《宁波市高质量数据集建设需求征集表》(见附件)编写申报书,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报送至电子邮箱:2579588937@qq.com。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联系人:数智化转型协调处 卢宏宇、徐波,联系电话:15757581685、89292058。
(二)市经信局将择优选择数据集建设需求,形成揭榜挂帅任务对外公布,并征集揭榜挂帅企业。
(三)对完成揭榜挂帅任务的企业,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5〕35号)文件,予以奖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