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开展浙江省“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智能制造协会 时间:2026-06-25 16:20:17 浏览量:42
关于开展浙江省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遴选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前湾新区发改局:

根据省统一工作部署,现开展浙江省“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遴选工作。请各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发改部门结合产业基础与发展实际,组织申报一批可复制、可推广、高质量的“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规模化落地应用,通过常态化遴选、培育、推广“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打通技术研发、产品落地、场景适配、产业赋能全链条。重点挖掘一批技术先进、实用性强、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优质场景,破解人工智能技术落地难、场景适配弱、供需对接不畅等问题,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全省人工智能场景创新体系,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立足实际、聚焦重点。紧扣我市产业特色、治理需求和民生短板,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优先遴选贴合本地发展实际、具备落地基础和推广价值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2.坚持创新引领、实效优先。突出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创新,重点选拔技术迭代性强、智能化水平高、降本增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的“人工智能+”场景,杜绝形式化、同质化场景申报。

3.坚持开放共享、供需联动。畅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单位“人工智能+”场景供需渠道,推动优质场景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放共享,促进技术、数据、算力等要素高效配置。

4.坚持示范带动、迭代升级。建立“人工智能+”场景遴选、培育、推广、迭代长效机制,以典型场景为示范,带动全行业、全领域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持续推动场景优化升级。


二、遴选范围与重点方向

本次遴选面向全市各地区、各行业领域,聚焦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涵盖产业转型升级、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科技创新、跨界融合、国际合作六大领域,具体重点方向如下:

(一)人工智能+产业升级类应用场景

1.先进制造业:围绕但不限于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等环节的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现代农业:围绕但不限于智慧种养、农产品智能溯源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智慧物流:围绕但不限于供应链智能调度、智慧仓储、无人配送、全场景智慧交通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二)人工智能+社会治理类应用场景

1.政务服务:围绕但不限于智能审批、政务服务智能问答与一件事导办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数据局

2.城市治理:围绕但不限于智慧监管、城市运行智能调度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3.应急管理:围绕但不限于灾害智能预警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4.智慧水利:围绕但不限于水利监测、水文预警、水利工程智能运维等智能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5.生态环保:围绕但不限于生态智能监测、污染溯源与应急响应推演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6.公共安全:围绕但不限于政治安全反恐、情报指挥、侦查打击、基础管控、规范执法、经济安全、移民管理等智能化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人工智能+民生服务类应用场景

1.医疗卫生:围绕但不限于辅助诊断、远程智能诊疗、智能药物研发与不良反应监测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2.教育科创:围绕但不限于智慧教学、智能学情分析与自适应学习路径、AI科创实验室与虚拟仿真实训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养老服务:围绕但不限于养老机构智慧安防、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机构、社区以及居家老年人失能失智照护、安全监护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文化旅游:沉浸式文旅体验、智能导览与个性化行程规划、文物数字化保护与智能修复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5.就业服务:围绕但不限于智能就业匹配、AI简历优化与模拟面试、劳动力市场趋势预测与技能培训推荐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6.便民服务:围绕但不限于民生事项智能办理、智能政策问答与办事预审、基层矛盾智能调解与法律咨询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类应用场景

1.技术攻关:围绕但不限于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发验证、实验场景智能模拟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成果转化:围绕但不限于新技术小试中试适配、科技成果智能评估与精准对接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科研赋能:围绕但不限于科研数据智能分析、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人工智能+跨界融合类应用场景

1.多领域业态融合:围绕但不限于5G、虚拟现实、大数据、物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的沉浸式消费、智慧商圈、低空经济智能应用、绿色能源智能管控、跨界场景协同赋能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2.金融科技:围绕但不限于智能化信贷融资、智能反洗钱反诈风控、金融垂域模型与智能体生态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

(六)人工智能+国际合作类应用场景

国际合作:围绕但不限于跨境数字经贸智能合作、国际人才智能引育等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遴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范围内从事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场景建设、应用落地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级相关单位及各区(县、市)相关主体均可申报,申报主体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

(二)场景基本条件

1.合规性:场景建设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安全规范和行业标准,无安全隐患、无违规建设运营情况。

2.创新性:场景依托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具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或应用创新,区别于传统信息化应用,具备一定技术壁垒和迭代空间。

3.实效性:场景已落地应用或具备明确落地计划,能够切实解决行业痛点、治理难点、民生堵点,实现降本增效、提质赋能,应用成效可量化、可验证。

4.示范性:场景具备较强的复制性、推广性和通用性,可在本行业、本领域快速普及,对全省人工智能场景创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5.开放性:鼓励场景资源开放共享,优先支持可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开放测试、应用、合作的场景项目。


四、遴选流程

本次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遴选工作按照自主申报、初审核查、部门联审、公示公布、培育推广的流程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主申报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发动申报主体对照遴选范围和申报条件,自主梳理申报场景,如实填报《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申报表》,按要求完善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4);同步收集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与非盖章版电子稿

(二)初审核查

1.市级各单位负责本领域申报场景的初审核查、汇总工作,对照职能职责审核场景合规性、适配性,筛选优质场景汇总,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并同步抄报对应省级部门

2.区(县、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单位申报场景的初审核查、汇总工作,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将申报材料一并上报发展改革委。

3.发展改革委审查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发展改革委

(三)部门联审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统一遴选标准,邀请相关部门,对上报并通过初审的场景进行指标赋分,最终根据分类指标加总后,汇总分数并排序,形成拟入选场景清单。

(四)公示公布

对拟入选的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入选场景清单,向全省公布。

(五)培育推广

建立入选场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场景运行、迭代升级情况,对成效突出的场景重点推广,对停滞落后、不符合要求的场景动态清退。


五、职责分工

1.发展改革委:总牵头统筹负责全市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遴选、评审、公示、动态培育全流程,制定统一标准,统筹行业、属地、专项部门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级行业主管单位:统筹本行业全市场景建设,指导区(县、市)行业机构开展征集初审,审核全市本行业上报场景,推动技术融合、场景迭代与成果推广,配合省级联审培育工作。

3.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专项负责科研院所、高校、国企场景摸排审核,复核对应领域申报场景,推动场景开放共享、择优推荐,配合做好后续培育推广工作。

4.各区(县、市)发改部门:负责属地场景摸排征集、宣传动员与初审核查,接收属地各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结合区域产业特色择优筛选、汇总梳理后统一上报发展改革委。

5.各申报主体:如实提交申报材料,扎实推进场景建设、落地应用,配合做好评审、复核、跟踪培育等工作,持续优化场景功能和提升应用成效。


六、工作进度与材料报送

(一)时间安排

1.申报征集阶段: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624日,全面开展场景征集、申报工作。

2.初审汇总阶段:625日前,各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完成初审汇总,相关材料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由市发展改革委统一上报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

3.评审公示阶段:省级部门于73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公示及名单公布工作。

(二)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需完整填报相关附件表格(附件34,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规范,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时书面报送至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各地各部门汇总后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与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与电子申报材料(盖章版扫描件与非盖章版电子稿一并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人工智能促进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协同支持

统筹整合产业、科技、人才、财税等相关政策,将入选优质人工智能场景纳入全省场景创新重点培育清单,优先对接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创新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场景项目给予要素保障、政策倾斜。

(二)强化场景开放共享

推动政府、国企、高校、科研院所优质人工智能场景对外开放,鼓励民营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参与场景建设运营,搭建场景供需对接平台,促进技术、数据、算力、场景资源高效流通配置。

(三)强化示范推广应用

通过官方平台、行业会议、典型案例汇编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优秀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组织开展场景观摩、经验交流活动,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人工智能应用规模化、常态化发展。

(四)强化动态监管服务

建立场景常态化跟踪、评估、督导机制,及时掌握场景建设进度、应用成效及存在问题,精准提供指导服务,规范场景建设运营,防范重复建设、低效建设,保障人工智能场景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宋沐青,电话:0574-89382754;

苏思畅,电话:0574-87021662。

附件:

1.市级有关部门名单
2.“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汇总表
3.“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申报表
4.“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说明表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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