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25〕35号)、《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若干意见〉操作指南(试行)》(甬制造业办〔2026〕4号)等文件,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研发应用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机构)开展自主研发或深度应用
1.企业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网址: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浙里办企业账号登录),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填写并上传资料。申报企业同时提交一套完整书面材料,由区(县、市)经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经信局。企业申报时间截至7月17日。
2.区(县、市)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填写申报汇总表并盖章(详见附件1),会同各地企业书面材料于7月22日前报市经信局。
3.市经信局牵头组织专家审核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1.本次申报仅支持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投入。
2.本通知内的政策享受需满足亩均评价、数智化、绿色化、研发投入导向等相关要求,并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资金支持。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虚报填报的,一经查实,追回已安排的资金,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4.各地经信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择优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不得推荐。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辅导。
联系人:孟祥佩,联系电话:89292014、15888036760(浙政钉同号);系统技术支持人员联系电话:8790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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